尊严死的定义
尊严死,是预立医疗指示,可能会导致自然死,即不再做延命医疗措施。可以尊重植物人患者的意愿或观念,停止延命治疗,任由患者死亡。英文:death with dignity,或passive euthanasia。对于一些自我意识丧失而无治愈希望的病人,可由亲属凭他们的生前预嘱向医院、法院等提出停止治疗的要求因而死亡。这样的死使病人摆脱了凄惨状态,亲属也摆脱了沉重的精神负担,人们认为这样的死是高尚而尊严的。尊严死的观念涉及到伦理道德、文化传统等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广泛地重视和讨论。
尊严死将立法?附官方最新回应
尊严死在我国还没有立法。因为根据2月9日,国家卫健委官方最新的回应是:“对于“尊严死”立法问题,相关的法律、医学、社会伦理学界还存在争议,目前还存在困难,但是将继续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深入研究这一问题。”这也说明了尊严死在我国并没有立法,因为社会争议还很大,需要听取各界人士意见之后,才会研究看是否对尊严死进行立法。有关尊严死立法,网友持两种态度,一种是支持,另外一种是反对。因为觉得人面临死的抉择时,大多数还是想活着的。而有的人则不这样认为,特别是患癌症的人,不仅身体要承受巨大的疼痛,甚至会搞的人财两空,所以想选择尊严死。下面秒鲨号小编带来不同网友的看法如下:
@木子君唐:我觉得让一个人有结束生命的选择权力,是对人的尊重,也是一种人道主义。
@剧涵韵08N:人类来源于自然,最终也将归还于自然。但在做抉择的时候需要非常慎重,弊端多多。
@对酒当哥ba0fd:支持尽快立法。
@不想起名im:支持相关规定出台,尊严死对重症患者也是解脱。
@一秋心wy:立法要严,监管要狠,不能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