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连锁加盟骗局(汉服加盟骗局揭秘)

起底连锁加盟骗局(汉服加盟骗局揭秘)

这篇文章是揭露连锁加盟骗局的,也许很多人已经上过当,如果你正想创业,还希望采取加盟连锁方式,建议你仔细读一下,慎重投资,以免受骗!

近来接到咨询称加盟了某品牌连锁店,签订了加盟连锁经营合同,支付了加盟费和订货押金,然而在网上订货后,收到的实际货物与订货样品完全不符,要求退货、退加盟费、退进货押金对方又拒绝,而且,连锁加盟合同将纠纷管辖法院约定在对方所在地,想打官司路途遥远,诉讼成本较高。有的起诉后发现对方人去楼空,法院无法送达传票和起诉状,维权无门。

受骗者往往是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三四线城市的个体户,骗子们往往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设立公司,通过网络发布连锁加盟广告。

连锁加盟骗局诈骗主要指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创业者求财心切的心理,通过虚假广告宣传等方式吸引创业者上钩,进行虚假招商加盟诈骗等行为。主要方式是不法分子采取成立公司的合法形式作为包装,建立一家样板店陈设商品,与加盟方签订合同,骗取加盟费、订货押金。但是,加盟方收到的货物往往是质量低劣、无法销售,价值远远低于订货样品。那么,如何识别骗子呢?下面就为您支几招:

*不具发展加盟的资格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然而, 不少品牌根本就达不到上述要求就开始发展加盟。

此外,《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也就是说,无法查到相关机构备案信息的话,从法律上来讲,这些机构都不具有发展特许经营业务的资格。

*利用虚假广告蒙蔽创业者

对于回本周期、单店盈利水平、加盟门槛等加盟商关心的话题,一些企业在广告中夸大事实,失去理性的加盟商往往在冲动中做出决策,最终上当受骗。

虽然,大多数加盟项目有现成的样板可供参考和借鉴,然而,加盟店的生意与店铺选址、店主经营水平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相关,诸如“利润30%到50%”、“两个月回本”、“坐在家里当老板”等承诺,收益率和回报时间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值得创业者谨慎考虑。

*样板店生意火爆

少数企业勾结加盟店和样板店,让考察者看到生意火爆的假象,隐藏真实经营状况。加盟商提出到其他地区考察,企业就以各种理由推脱。也有不少加盟者因为开店心切,看到样板店面生意火爆之后就盲目加盟,最终上当受骗。

*合同充满“糖衣炮弹”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然而, 在实际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1、品牌方拿着通用模板合同,加盟商几乎没有商量和回旋的余地。实际上,合同应由双方协商达成,加盟者并不是仅有签字同意的权利。

2、合同条款写得不清不楚,加盟商投诉无门。

3、合同往往将纠纷管辖法院约定在品牌方所在地,加盟方维权成本较高。

遭遇这样的骗局怎么办呢?首先要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罚款,并予以公告。以特许经营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以特许经营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如果您遇到这样的连锁加盟,请一定擦亮眼睛,不要盲目投资。如果您身边的亲友正在考虑创业加盟所谓的品牌连锁,请您一定要将本文转发给他看看,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恩施钟安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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