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上午国家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的一席话可以说火爆了全网。创业失败,10万元以下贷款政府代偿?什么是代偿?谁来代偿?后果是什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陈中指出,大学生想创业,可贷款10万到50万,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政府代偿,贷款10万元以上部分,由政府代偿80%。消息引多家媒体竞相报道。
随后,#浙江大学生创业失败贷款10万元以下政府代偿#的词条火速冲上热搜第二。针对这一消息,多名金融圈人士表示“需要等细则落地”。
但采访过程中,记者获悉,针对创业,浙江多地都专门推出了“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符合政策的贷款,一旦出现风险,贷款将由相关金融机构负责偿还。也就是说,关于贷款“代偿”,并不是新鲜事。
不过,什么是代偿?是不用还了还是垫付再追债?由于目前关于该政策的细则未出,相关专家表示这是有争议的。
所谓的创业担保贷款,是指相关经办银行发放的,由政府设立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或以其他方式担保,由政府予以贴息及有关补助,用于鼓励创业及带动就业的贷款。
在省内各地级市的政府网站上,记者也检索到了相关信息。
在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记者查询到一则公布于2021年6月4日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针对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含)以内高校毕业生(市区户籍不设毕业年限)的创业担保贷款,实行全额贴息政策。
其中,针对呆坏账,《意见》提出,对于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创业担保贷款,由创业担保贷款风险基金、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分别承担30%、50%、20%的贷款损失。其他则由创业担保贷款风险基金按照贷款损失的80%给予经办银行补偿。
不过,此类贷款业务,并不是银行想做就能做的,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评定。记者从杭州市政府网站上查到,2019年杭州市区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为杭州银行、泰隆银行杭州分行和邮储银行杭州分行三家,担保机构分别为浙江华昌融资担保公司、杭州供销农信担保有限公司、杭州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记者尚未查到最新名单。
不过,记者从邮储银行处获悉,目前针对个人的创业贷,该行做不了。小微企业的创业贷可以申请,采用小程序、线上贴息的模式。至今未出现过逾期情况。
在丽水市人民政府的网站上,记者检索到了一则详细的《丽水市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表示,创业担保贷款分两类:第一类是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以下简称“一类贷款”);第二类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其他方式发放的贷款(以下简称“二类贷款”)。
对于申请人员,《细则》有详细的规定,必须同时满足“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且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手续”“在市区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3年内且正常经营”“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三个条件。
其中,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等人群可申请一类、二类贷款,部分人群则只能申请二类贷款。
针对不良贷款,《细则》表示,一类贷款实行风险分担机制,市融担公司承担80%,经办银行承担20%。《细则》规定,一类贷款出现逾期或资产形态出现不良,经办银行应及时向市融担公司通知该项目逾期欠息等情况,并积极催收。经办银行提出代偿申请后,市融担公司代偿贷款本息(含约定贷款期限内发生的未获清偿的利息,不含逾期利息和罚息)的80%。
不过,代偿以后并不代表贷款人不用还钱了。《细则》提出,市融担公司履行风险责任后,市融担公司、经办银行应积极追偿贷款;经追偿后收回的贷款,由市融担公司和经办银行按风险分担比例分别受偿。
对出现逾期的贷款,市人力社保局要积极配合经办银行督促借款人及时归还,并及时将借款人的不良信用在相关信息数据库中予以记录,作为借款人能否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依据。经办银行要及时将借款人信贷业务信息报送至征信系统,作为借款人能否享受其他金融服务的依据。
根据刚刚财联社独家报道,浙江人社厅表示,今天的发言出自201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意见中提到,“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被认定为不良的,贷款10万元以下的,由创业担保基金全额代偿,贷款超过10万元的,由创业担保基金代偿80%”。也就是说,代偿的主体是“创业担保基金”。这与上述各地级市的政策文件相符。不过,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中,针对“代偿”后是否需要追责,没有做出明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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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