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井口未封闭煤矿
矿井主井、副井、车辆出入口等关键井口以及调度室安装视频监视设备。安设地点的选择应当结合矿井实际情况,能够覆盖矿井生产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车辆的必经地点,确保及时掌握矿井生产作业状态。
对于有必要的矿井,在提升机、皮带、绞车、串车、矿车、罐笼、矿车等关键生产设备上安装电子锁,实现对设备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
1.1.2. 井口物理封闭煤矿
对已经实施物理封闭的煤矿,不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1.1. 安设位置要求
各煤矿安装设备以不影响日常工作和满足识别要求为前提,对安装设备的稳定运行,煤矿负有主体责任,安装调试完成后不能随意更改安设位置,对于有恶意破坏的,煤矿要承担相应责任。
1.1.1. 副井位置(人员下井出入口)
1) 设备到通道出入口之间需要无遮挡,要能覆盖整个井口区域,能看到人员出入井口情况;
2) 摄像机俯角建议为40-70度,保证前后人头肩无遮挡的同时头肩特征完整,摄像头应位于通道出入口斜侧上方;
3) 具备自动和手动电调整焦距功能,查看人头肩大小是否满足要求;
4) 人员站在出入口边缘前后1米时,摄像机画面还能完全看到人员头肩;
5) 摄像头分辨率至少达到1280*720。
1.1.2. 主井位置(运输设备)
1) 设备到皮带之间无遮挡,能看到物料传送情况。
2) 摄像机俯角建议为40-70度。
3) 具备自动和手动电调整焦距功能。
4) 摄像头画面水平,皮带处于整个画面的垂直居中位置且皮带左右两侧对称。
5) 摄像头分辨率至少达到1280*720。
1.1.3. 车辆出入口(货运车)
1) 货运车辆出入口到摄像头之间尽量无遮挡,保证货运车辆完整图像信息。
2) 视频监控范围覆盖货运车辆出入口,能够监控货运车辆出入情况。
3) 摄像机俯角建议为40-70度,货运车辆的图像画面占比在[1/128,1/32]范围内。
4) 摄像头分辨率至少达到1280*720。
1.1.4. 调度室(人员空岗)
1) 调度室工位到摄像头之间无遮挡,尽量覆盖整个调度室区域,能看到值班人员情况。
2) 具备自动和手动电调整焦距功能,确保人员形态清晰;
3) 摄像头分辨率至少达到1280*720。
1.1.5. 调度室(可视化调度通信)
正常生产建设的煤矿要在调度室安装可视化调度通信系统,实现煤矿统一应急会商调度管理,实现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进行视频调度和指导,加快应急处置响应,提升煤矿数字化、智能化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煤矿应急处置视频智能通讯系统终端参数如下要求:
表4-1视频智能通讯系统硬件设备参数要求
序号 | 参数 | 说明 |
1 | 系统控制终端 | Windows 7及以上操作系统,内存4G以上,硬盘100G以上; |
2 | 摄像头 | 1.支持不低于4K30fps,1080P60 fps活动图像采集和输出。
2.支持至少6倍光学变焦,水平视角不小于70°,水平转动范围±170°,垂直转动范围±30°,支持倒装。支持自动/手动聚焦和自动/手动校对光圈。 |
3 | 麦克风 | 支持360°全向拾音,高保真智能降噪,不低于8米有效拾音距离。 |
为保障视频效果,要调整可视化调度通讯系统终端角度,或者调整终端摄像头角度,调整音响效果,最终实现:要看清人脸,肩部要露出,人要居中,声音洪亮,无杂音。